2013年7月,上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(以下简称“开发区”)推出了《上海经济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该办法设立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:新引进总部企业的开办补助,总部企业对开发区财政收入增收的贡献奖励,对总部企业的高管、技术领军人才等方面的各类奖励。
企业获得总部认定,注册上海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?
需要具备的条件 1.在上海经济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实行统一核算,并在开发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; 2.总部企业在区外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家; 3.总部企业合并报表中,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20%; 4.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,年度入库税收(不含海关税收)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。 END 政策扶持 1 开办补助。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,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,其本部租用的办公用房,每年可按上缴开发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0.3%给予房租补助。其本部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产,自新建成或购置后开始纳税起3年内,每年可按上缴开发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%给予补助。每个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限额。 2 经营贡献奖励。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,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,可按该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总额,前2年给予85%奖励,后3年给予60%奖励。 3 人才激励。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,自企业认定当年起5年内,可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%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。 |
原文:http://www.7gx.com.cn |
上海注册公司服务网:如何注册公司、注册上海公司、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、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|